关于选拔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14 浏览次数: 1368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为培养一批优秀教学团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常工政[2016]143号文),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优秀教学团队的培养周期一般为三年。每三年遴选1次,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推荐一个优秀教学团队。

二、选拔程序

1.团队申报

根据选拔条件,符合要求的团队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一)交至相关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2.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按照选拔条件和名额要求,组织教授委员会对申报的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的政治表现、教学水平、教研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团队,并在《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然后将申请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于2016 10月26日前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职能部门审核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教学团队的情况进行审核。

4.专家评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教学团队进行全面评审,提出初选意见。

5.学校审定

将初选对象报学校研究确定。

 6.公示

学校对拟确定的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进行公示。

  三、经费支持

2016-2019年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学校资助经费为60000元,分三次发放,其中2016年学校资助15000元。所在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每年从学科专业经费中资助不少于5000元。三年期满后,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奖励。

  四、其它说明

(一)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带头人和成员原则上不得同时为两个团队成员。

(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确定后,须与所在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协商,共同填写《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目标责任书》(见附件二)。

(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咨询电话:85217707(内线:57707),邮箱:jsfz@oa.czu.cn,联系人:张月,手机:13616120280 

  

附件:

 

     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表.doc

     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