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师[2019]13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我校2016年教学名师培养对象、校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将于2019年12月结束,为做好本批次培养对象的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校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和校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见附件1)。凡属下列情况者,不参加本次考核:
1.已调离我校的2016年校教学名师培养对象;
2.团队带头人已调离我校且没有在培养期内申请变更带头人的2016年校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依据 “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常工政〔2016〕142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常工政〔2016〕143号)文件规定的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培养对象的师德师风、教学工作、教学改革和教研科研等方面的情况。
相关文件请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首页“教学服务”下载。
三、考核程序
1. 培养对象填表: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6日。
1)2016年校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填写《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见附件2)、《2016年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就《终期考核表》第二、三、四、五、六项提供佐证材料一份。
2)2016年校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填写《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见附件4)、《2016年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同时就《终期考核表》第三(2)、三(3)项提供佐证材料一份。
2.学院审核: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8日。
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培养对象提交的《终期考核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签署评价意见。
3. 提交材料: 截止到2019年11月29日。
各相关二级学院将《终期考核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于2019年11月29日下午五点前交至教师教学发展科(行政管理中心312);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sfz@oa.czu.cn。
4.专家评审: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照《考核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议,形成评审意见。
5.评审结果公示: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1日。
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专家的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6.公布结果: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8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经学校批准,发文公布2016年校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和校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终期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1.《终期考核表》纸质一式3份,经二级学院审核,签署评价意见并盖章;
2.《汇总表》纸质1份,审核人签字、二级学院盖章;
3.《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1份(封面模板见附件6),请设置页码、编写目录(清单)。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可双面打印。
4.纸质材料请装袋,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个培养对象的材料;将终期考核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教师教学发展科联系人:陈莉、苗贵松;联系电话:88510172(内线6172)。
附件1:2016年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名单.doc
附件2: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doc
附件3:2016年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doc
附件5:2016年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佐证材料封面模板.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