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师[2020]5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学校第二期卓越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于2019年12月结束,为做好本批次培养对象的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第二期(2017年)卓越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目前调离我校的、培养期间申请退出的、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材料的培养对象不参与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我校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常工政〔2017〕137号)精神,从培养对象集中培训出勤、教育理论学习、大学MOOC学习、教学能力、教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上述文件请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jsfz.czu.cn/首页“教学服务”栏下载)
三、考核程序
1.培养对象填写考核材料
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培养对象填写《常州工学院第二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下简称《考核表》)
2.所在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填写《常州工学院第二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常州工学院第二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3.专家评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依据文件精神,对照培养对象提交的《考核表》及佐证材料进行考评。
4.公示考核结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5.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学校批准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1.《考核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佐证材料一套(编制目录,A4纸打印、装订)。
每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位培养对象的考核材料。(佐证材料封面、目录和考核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5、附件6)
2.各二级单位审核后完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3.请各二级单位于2020年6月5日前,将《考核表》、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科(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312室),同时将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命名为“单位名称”+“第二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发送至:jsfz@oa.czu.cn。
联系人:陈莉、苗贵松
联系电话:88510172(内线6172)
附件
1.关于公布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的通知.pdf
2.常州工学院第二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doc
3.常州工学院第二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xls
4.常州工学院第二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xls
5.教师教学发展项目考核佐证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
6.教师教学发展项目考核材料袋(封面模板).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