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第二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4 浏览次数: 721

校教师[2020]5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学校第二期卓越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于201912月结束,为做好本批次培养对象的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第二期(2017年)卓越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目前调离我校的、培养期间申请退出的、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材料的培养对象不参与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我校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常工政〔2017137号)精神,从培养对象集中培训出勤、教育理论学习、大学MOOC学习、教学能力、教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上述文件请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jsfz.czu.cn/首页“教学服务”栏下载)

三、考核程序

1.培养对象填写考核材料

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培养对象填写《常州工学院第二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下简称《考核表》)

2.所在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填写《常州工学院第二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常州工学院第二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3.专家评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依据文件精神,对照培养对象提交的《考核表》及佐证材料进行考评。

4.公示考核结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5.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学校批准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1.《考核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佐证材料一套(编制目录,A4纸打印、装订)。

每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位培养对象的考核材料。(佐证材料封面、目录和考核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5、附件6

2.各二级单位审核后完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3.请各二级单位于202065日前,将《考核表》、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科(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312室),同时将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命名为“单位名称”+“第二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发送至:jsfz@oa.czu.cn

联系人:陈莉、苗贵松

联系电话:88510172(内线6172

  

附件1.关于公布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的通知.pdf

   2.常州工学院第二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doc

   3.常州工学院第二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xls

   4.常州工学院第二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xls

   5.教师教学发展项目考核佐证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

   6.教师教学发展项目考核材料袋(封面模板).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