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常州工学院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5 浏览次数: 738

校教师[2020]7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塑造“金课”水准的教学名师,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常工政[2016]142号),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可推荐2名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附件1)精神,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

(二)二级单位推荐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按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水平、教研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三)职能部门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情况进行审核。

(四)专家评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评审,提出遴选意见。

(五)学校审定

学校研究确定拟培养对象,并进行公示。

(六)学校发文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正式文件。

三、经费支持

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资助经费为15000元,分三次发放。所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每年从学科专业经费中资助不少于1000元。三年期满后,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奖励。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教师填写《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请表(2020年)》(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佐证材料一套(佐证材料封面模板见附件3),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将申请表的封面贴在材料袋正面。

2.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在推荐人选的《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填写《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推荐申报信息汇总表(2020年)》(附件4)。

并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申请表》、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312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命名为“各单位”+“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至邮箱jsfz@oa.czu.cn。

3.学校公布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后,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与培养对象共同签定《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附件5)。

联系人:陈莉、苗贵松

联系电话:88510172(内线:6172)

附件1.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pdf

  2.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请表(2020年).doc

  3.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推荐申报信息汇总表(2020年).xlsx

  4.佐证材料封面模板.doc

  5.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2020年).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