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政教[2021]5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调动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涌现出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学能力精湛、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师,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常工政〔2020〕83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在编受聘副教授、教授职务的人员。
二、评选名额
本年度学校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
三、评选条件
按照《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推荐(5月25日—6月4日)
教师个人向学科所属的二级学院、体育部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1),并提供符合各项评选条件的佐证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3)。
各二级单位在广泛考察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于6月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原则上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仅推荐1人。
2.职能部门审核(6月4日—6月11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6月14日—6月18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全面评审,初步确定教学名师人选。
4.公示
学校将初步确定的教学名师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
5.学校审定
6.表彰与奖励
学校授予获奖教师“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 万元奖金。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择优推荐,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做好本次校教学名师遴选工作。
附件:1.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2021年度)
2. 2021年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 2021年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报送材料要求
4.申报材料袋和佐证材料封面模板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