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7 浏览次数: 1040

常工政教[2021]5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调动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涌现出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学能力精湛、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师,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常工政〔202083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在编受聘副教授、教授职务的人员。

二、评选名额

本年度学校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

三、评选条件

按照《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推荐(525日—64日)

教师个人向学科所属的二级学院、体育部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1),并提供符合各项评选条件的佐证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3)。

各二级单位在广泛考察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于6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原则上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仅推荐1人。

2.职能部门审核(64日—611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614日—618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全面评审,初步确定教学名师人选。

4.公示

学校将初步确定的教学名师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

5.学校审定

6.表彰与奖励

学校授予获奖教师“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 万元奖金。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择优推荐,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做好本次校教学名师遴选工作。

  

附件:1.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2021年度)

2. 2021年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 2021年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报送材料要求

4.申报材料袋和佐证材料封面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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