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6 浏览次数: 13

校教师[2023]11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我校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培养期于2023年6月底结束,为做好本期培养对象的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的要求,重点考核培养对象在师德师风、教学工作、教学改革和教研科研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表: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5日。

培养对象填写《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附件2)、《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佐证材料一份。

2.学院审核: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对培养对象的《终期考核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签署评价意见。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

4.专家评审: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8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5.评审结果公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3日。

6.公布结果: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7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经学校批准,发文公布校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1.《终期考核表》纸质一式3份,经二级学院审核,签署评价意见并盖章;

2.《汇总表》纸质1份,审核人签字、二级学院盖章;

3.《佐证材料》按汇总表所列的考核项目顺序编排,且与《终期考核表》第二至第六项内容保持一致。编写目录,设置页码,装订成册,纸质1份(封面模板见附件4)。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可双面打印。

4.纸质材料装袋,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位培养对象的材料,终期考核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5.9月22日下班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科(行政管理中心312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sfz@oa.czu.cn或联系人QQ。

联系人,陈老师、苗老师;联系电话,88510172(内线6172)。

 

附件:

附件1:常州工学院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名单.doc

附件2: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doc

附件3: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佐证材料模板.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