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第四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11 浏览次数: 15

校教师[2026]10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校第四期卓越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于2026年4月结束,为做好本批次培养对象的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第四期卓越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目前调离我校的、培养期间申请退出的、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材料的培养对象不参与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修订)》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常工政〔2023〕83号)精神,从培养对象集中培训、混合观摩、教育理论学习、网络课程培训、教学能力和教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程序

1.培养对象填写考核材料

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培养对象填写《常州工学院第四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简称《考核表》)

2.所在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填写《常州工学院第四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常州工学院第四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3.专家评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依据文件精神,对照培养对象提交的《考核表》及支撑材料进行考评。

4.公示考核结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5.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学校批准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0月17日前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新楼809室)提供以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包括:

1.《考核表》一式三份(盖公章);

2.支撑材料一套(按汇总表一至六项成果的顺序编制目录,提供具体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所在学院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3.《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盖公章)。

(二)电子材料。包括:

1.《考核表》(word版);

2.支撑材料(编制目录,pdf格式);

3.《汇总表》(Excel版)。

(三)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