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教学名师/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2 浏览次数: 603

校教师[2021]19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常州工学院卓越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和《常州工学院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对我校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第三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第三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二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第三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和第三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常州工学院卓越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和《常州工学院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照研修计划表,对培训出勤和公开课观摩、教育理论学习、大学MOOC学习和网络培训课程学习、教学能力、教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二级单位审核(12月2日至12月9日)

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培养对象填写《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2)、《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以下简称《考核表》)

各二级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4)、《卓越教师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5)和《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6)。(以下简称《汇总表》)

2.专家组考评(12月10日至17日)

学校组织专家组,依据文件精神、对照培养对象的《考核表》、研修计划表及支撑材料进行考评。

3.结果反馈和公示(12月20日至24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将专家组的考评意见向相关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及培养对象进行反馈。

4.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学校批准发文,公布中期考核结果。

四、材料要求

1.《考核表》纸质稿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支撑材料一套(编制目录,A4纸打印、装订)。

每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的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位培养对象的考核材料。(考核材料袋封面模板和支撑材料封面、目录见附件7、附件8)

2.各二级单位审核后完成《汇总表》,交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3.请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12月9日前,将《考核表》、支撑材料和《汇总表》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科(行政管理中心312室),同时将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命名为“学院名称”+“中期考核”)发送至:jsfz@oa.czu.cn

联系人:陈莉、苗贵松;联系电话:88510172(内线6172)  


附件:

1.中期考核名单.doc

2.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doc

3.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doc

4.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信息汇总表.xlsx

5.卓越教师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信息汇总表.xls

6.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信息汇总表.xls

7.中期考核材料袋封面(模板).doc

8.中期考核支撑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