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第三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0 浏览次数: 24

校教师[2023]2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校第三期卓越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于2022年12月结束,为做好本批次培养对象的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第三期卓越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目前调离我校的、培养期间申请退出的、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材料的培养对象不参与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我校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常工政〔2017〕137号)精神,从培养对象集中培训出勤、教育理论学习、大学MOOC等相关学习、教学能力、教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程序

1.培养对象填写考核材料

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培养对象填写《常州工学院第三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下简称《考核表》)

2.所在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填写《常州工学院第三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常州工学院第三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3.专家评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依据文件精神,对照培养对象提交的《考核表》及佐证材料进行考评。

4.公示考核结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5.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学校批准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3月3日前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312室)提供以下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一)纸质材料。包括:

1.《考核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一套(按汇总表1-9项成果的顺序编制目录,提供具体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所在学院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3.《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二)电子材料。包括:

1.《考核表》;

2.佐证材料一套(编制目录,pdf格式)。

3.《汇总表》。

(三)报送要求:

1.每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位培养对象的考核材料。(佐证材料封面、目录和考核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5、附件6)

2.同时将电子材料(命名为“单位名称”+“第二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发送至:jsfz@oa.czu.cn。联系人:陈莉、苗贵松;联系电话:88510172(内线6172)。

 

附件:

1.常州工学院第三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名单.doc

2.常州工学院第三期卓越教师、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表.doc

3.常州工学院第三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xls

4.常州工学院第三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终期考核信息汇总表.xls

5.教师教学发展项目考核佐证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

6.教师教学发展项目考核材料袋(封面模板).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0日